【哲學『非』星期五@高雄】 分裂?分手?國家統治及領土的政治哲學意涵|2020.01.12(日)16:00~18:00 @新浜碼頭藝術空間
「獨立建國」的權利存在嗎?「領土」的理想分割狀態,是按照不同的國家(或民族)認同來劃分嗎?
首先,我們試著想像:在某個國家內部,有某一群人想建立屬於他們自己的國家。在怎樣的條件下我們應該支持他們的請求呢?
1. 毫無支持的可能。要獨立請自己去無人島。
2. 若他們的人權被長期、嚴重地侵犯,獨立是他們抵抗暴政、自力救濟的合理選擇。
3. 他們必須先成為一個「民族」,才有獨立的資格。寬鬆的「民族自決」認為,所有民族皆應享有建國的權利;嚴格者則強調,唯有當民族衝突或互不相容時,才能發動獨立建國的權利。
4. 讓大家自由決定。擁護原國家的人住一起,想獨立另建新國的人住一起。利用多次公投實踐此理想。
5. 其他:資源嚴重分配不均抑或被滅國者的復國計畫。
不同的條件決定了獨立權的「形狀」。然而,「權利」是當代政治哲學的特殊產物。以人權為例,現代社會皆視奴隸制度與殖民主義為不道德、錯誤的行為,因為我們普遍認定這些觀念違反「人權」。人權於是成為一個對人性尊嚴、生存的重要保護傘。換句話說,一旦人權的具體內容、保護對象和保護時機被標誌出來,任何一種侵犯人權的行為要嘛必須加以禁止,要嘛必須提供更有道德說服力(或價值)的理由來合理化侵害人權的行徑。
【引】獨立建國若能形成一種權利,那它應該長什麼樣子呢?誰是權利請求者?而在哪種時機下,他可以執行該權利且不應該被掌權者壓迫呢?若要妥善地回答這問題,我們就必須了解何謂「國家/政治統治的合理性」 —— 亦即,在何種條件下,國家能合理的要求我們臣服於它的暴力?
這樣的要求不僅止於人民,更應該延伸到領土的劃分。換句話說,我們不只需要探究人民在何種條件下能合理地抵抗國家暴力(或應該接受國家制裁),更應該追問:是什麼東西能證明某國對其領土範圍的聲索。
2020 年首場哲學『非』星期五@高雄,我們很高興邀請政治哲學學者黃嘉鴻老師,來帶領大家一起思索「獨立建國」所牽動的國家與人民的關係,以及更是國家/人民與領土的政治、道德連結。歡迎大家在投票日的次日,一起來沈澱這段時日以來,因選舉而捲起的激情。並請容我們提醒大家,1/11 ,請務必去投票。
【時間】2020 年 01 月 12 日(日)16:00~18:00
【地點】新浜碼頭藝術空間
【地址】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 64 號 2 F(捷運橘線鹽埕埔站 1 號出口右斜對面;地圖 http://goo.gl/mNsJMn )
【與談人】黃嘉鴻|英國布里斯托大學政治哲學博士候選人
【主持人】劉燕玉|哲學星期五志工
【主 辦】新浜碼頭藝術學會、哲學星期五@高雄志工團
哲學星期五@高雄志工團:
【策劃行政】翁嘉昀、葉育任、楊柏賢、劉燕玉【海報/攝影】黃靖文、黃盈昇、蘇峻弘、陳虹而【器材/場地】黃上容、傅筱雲、楊堯珺、楊子嫻、邱駿朋、莊易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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